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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保姆移民 申请者可申请来加国从事保姆或住家护理员工作两年, 满两年之后,即可申请移民。该项最新计划对申请者的要求比较简单,只要申请人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高中毕业以上;
第二,申请之前曾接受6个月的全日制在校护理培训,这种培训并不局限于家庭护理,只要相关即可。例如,护士培训、或幼师、幼教培训亦可,但必须获得证书;或者申请之前有12个月从事带薪全职护理工作,这12个月的带薪护理工作必须在申请前的三年内获得,且必须至少连续六个月受雇于同一个雇主,上述两个条件,您必须具备其一;
第三,有一定的读、听、说英语或法语的能力,能够独立应付一些紧急情况。需要注意的是: 在一些机构如日托中心,医院,敬老院的护理经验可计为经验。该经验必须与申请人在加国准备申请 的工作相关。 申请该项计划与一般类别的移民不同的是,在赴加之前,申请人须先找到加国雇主,即愿意雇用申请 人作为住家护理员的家庭或个人。 对雇主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是:须是身患疾病、残障或高龄人士;年收入须在6万加元以上;如果雇用住家保姆来照顾两个以上幼儿,则该家庭的父母均须拥有全职工作;家里须有空闲房间供住家护理员居住。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移民部长亚历山大2014年10月31日亦宣布,渥太华明年将对居家保姆移民计划做出重大改革。亚历山大说,政府听取了全国居家看护人士的意见,并采取措施改善居家看护计划,以保护申请者免受虐待,减少家庭分离时间,改革还将为她们提供更多申请移民的方式,并帮助她们在加拿大劳工市场取得成功。 按照现行政策,受聘海外居家看护人士佣工需要在本国雇主家中居住并工作最少两年才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亚历山大表示,新措施将可以改善申请者的生活,让受聘人士自行选择是否住在雇主家中。 这对于众多居家保姆移民申请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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