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在2016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加拿大儿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简称CCB)将于2016年7月20日首次发放,每名6岁以下的儿童每年最多可领6400元,6至17岁的儿童每人最多可领5400元,九成家庭将受惠于这项新的福利制度。
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说,新推出的牛奶金不仅免税,而且更加慷慨,约有30万名受惠的加拿大儿童将因此而摆脱贫困。
低收入家庭最受益。
据介绍,领牛奶金的前提条件是上一个年度必须报税,哪怕收入为零也必须报,报税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可领取全额牛奶金,年收入超过15万元的加拿大家庭在新的体系下领取的福利比以前要少了,家庭年收入超过19万加元就什么也没有了。
加拿大财政部公布了“牛奶金”网上计算器,只要输入家庭年收入、孩子的人数和年龄,自家能领到的牛奶金就一目了然。
网上计算请戳:http://www.cra-arc.gc.ca/bnfts/clcltr/cfbc-eng.html 。举例说,
一个家庭有两个6岁以下的孩子,两孩子的牛奶金加在一起:
家庭年收入在3万以下:每年能领到 12800 加元,每个月1066 加元;
家庭年收入5万加元:每年 10100 加元,每个月841 加元;
家庭年收入 10万加元:每年 6080 加元,每个月为506 加元;
家庭年收入 15万加元:每年 3230 加元,每个月269 加元;
家庭年收入超过19万加元:0
假设家庭年收入在29999元:4个小于6岁的孩子每年能领到 25600 元牛奶金。
牛奶金免税。
据麦家廉介绍,新推出的牛奶金免税,领取该项福利的家庭在报税时不需填报该项收入。对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的加拿大家庭来说,在2016-17年度领取的牛奶金将比以前平均多出2300元。
领牛奶金要注意哪些事?
加拿大税局提醒,在领取福利金的时候,要注意领取条件,不要因小失大。按照规定,申请加拿大牛奶金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监护人必须与孩子住在一起,而且孩子的年龄在18岁以下。
2. 监护人必须是对孩子的照顾和抚育负主要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承担照顾和养育孩子的责任,如监督孩子的日常活动、满足孩子的需要,确保孩子生病时得到照顾等。
3. 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4. 监护人或监护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难民或是临时居民在过去的18个月中居住在加拿大,并在第19个月有合法居住权。
此外,年龄在18岁以下,领取儿童特殊津贴(Children’s Special Allowances)的儿童,不能申请领牛奶金。
因为牛奶金是用来资助未成年青少年的,所以对于申请条件有明确的限制。监护人和孩子必须长期住在一起。
如果监护人的婚姻、住址发生变化,孩子不再和监护人同住,监护人也要及时通知税务局。
如果监护人收入很低甚至为零,也要记得报税,才能享受这份福利。每年报税可以让政府根据监护人的收入调整牛奶金发放的数额。
对新移民来说,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将孩子放在其他国家寄养,这种情况下就一定要报告税局,因为按照规定接受牛奶金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是以加拿大为长期居住地方能领取,当然短时间探亲度假不需停止领取牛奶金。
如果故意隐瞒被税务局查到,监护人将会被视为诈骗,不仅会被追讨所有违法获得的牛奶金以及50%的罚款,情况严重的监护人可能会被罚款50%至200%,甚至可能会被判处2年监禁。
税局表示,在2011年至2012年间抽查的171100个监护人中有64%的人因为多领或是骗取牛奶金而被处罚。
专家提醒华裔移民,如果带孩子回国探亲度假一段时间要保存好孩子在加拿大境内就读学校的情况,在家庭医生那里看诊的记录,以及父母的租房合同和水电费用收据,以便在税局要求检查的时候提供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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