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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更换需提供永久居住地址 |
发布日期:11/10/2014 阅读:4222 |
移民部为杜绝有移民专程到加拿大申请换枫叶卡后便返回原居地,留下亲友等第三者在加拿大的地址,由他们代收枫叶卡再寄到海外的违例做法,已修改枫叶卡寄送办法,除了新抵的移民,仍然可以留下第三者地址,请人代收卡外;到期换枫叶卡的申请者,按新规定不能再要求将枫叶卡邮寄给第三者代收。
申请人如果无法在期限内,提供属于自己在加拿大的永久居住地址,将视同「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重新付费,重提申请。
移民部认为,一旦枫叶卡被邮寄到海外,已违反了《移民法》第55条,有关枫叶卡只应在加拿大境内发出的规定。因此有需要检讨邮寄办法,以杜绝违法情况发生
移民部对于抵加后要求寄到第三者地址的个案,也会特别留意,如果察觉他们只是短暂抵达加拿大就离开,他们的档案会被特别做记号,一些需要补交照片的人士,在海外拍照,也会被做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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